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北海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至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广西桂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78号顺天泰大厦(东侧)1-4楼部分区域
联系人及电话:赖义良/13907792940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桂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重庆路桂丰大厦B-603号
联系人及电话:徐家雄/15878999557
1.北海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至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pdf
2.北海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至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3.北海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至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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