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同乐村村民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对江南区沙井街道同乐村30组拆迁回建安置小区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3日。公示期间,如果有异议,可以向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同乐村村民委员会或者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说明,并请提供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同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智和路北与仁和路西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卢靖/13788018153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毅/ 19117503408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3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1栋九层912号
江南区沙井街道同乐村30组拆迁回建安置小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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